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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我校教师唐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20-06-28 21:57  

唐俭,女,汉族,1966年1月出生,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1月被我校聘为讲师(专业技术岗位八级),系我校法学院教师。

经山东省纪委审查,唐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山东省纪委作出决定,给予唐俭开除党籍处分。

2020年6月,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唐俭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降为专业技术岗位十级,调离教师岗位。

2020年6月23日,法学院党委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宣布了对唐俭的处分决定,并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全体教职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从事本职工作和开展社会服务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廉洁自律。



校纪委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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