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掌握全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按照省纪委有关纪检监察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现就做好我校纪检监察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进展、完成情况,取得的新思路、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设性意见、建议。
(2)落实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作风建设和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情况。
(3)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及规定。
(4)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5)廉洁从教、诚信求学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心得体会。
二、报送要求
(1)编写要求:工作信息一般在200-800字,调研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报送内容必须经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送。
(2)报送任务: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
(3)报送时间:每月15日之前。
(4)发布途径:重要工作信息在校纪委网页发布,质量较高的由校纪委负责整理后,呈报省纪委、省教育厅纪检组。
(5)报送方式:纸质材料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校纪委(行政办公楼326房间),电子稿发送邮件至校纪委邮箱:qddxjw@163.com。报送时请在文后注明单位、作者姓名和日期等。
(6)校纪委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85955750
三、各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确定一位信息员,确保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主题鲜明、内容新颖、文字精练。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将在每学期末通过学校办公网公布,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内容。
校纪委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