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中秋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国庆、中秋将至,为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在节假日期间严守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防节日腐败。国庆、中秋将至,节日期间人情来往密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好监督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
各单位及全校教职员工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红七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纪律要求,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筑牢师德防线,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室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85955750,举报邮箱:qdjwjubao@163.com。
校纪委 监察室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