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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2017-12-28 09:52  


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日前就纠正“四风”问题专门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共中央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就做好我校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一步明确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紧盯“四风”新动向,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教育广大教职员工认真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行为的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室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违规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违反规定年底突击花钱、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晚会以及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开设“两节”期间“四风”问题举报邮箱和电话等,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举报邮箱:qdjwjubao@163.com,举报电话:85955750。

 

 

 

中共青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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