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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 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政治监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 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 法实施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省纪委监委机关政治监督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政治监督,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鲜明政治导向,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坚持实事求是,将政治监督普遍性要求与高校工作实际相结合,使监督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坚持依规依纪依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好谈心类谈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问题,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督促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一、监督内容
   (一) 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教育、人才、科研、创新等重要论述精神情况的监督。督促高校党委贯彻落实“走在 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等重要指示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围绕 “三新一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重要任务,发挥高校优势,提供重要支撑。
   (二)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监 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严守“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加强对党委领导下的 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范院 (系) 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内容和程序,确保高校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作用。督促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聚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政治监督。强化对《关 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保证办学的正确 政治方向。督促对照高等教育“四个服务”要求,认真检视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及时校准偏差。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树牢底线思维,加强对课堂教学、各类 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维护政治安全。
   (四)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重点检 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情况,加强对思政课建设、思政教师队伍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的监督,督促高校党委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健全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强化学校全环境立 德树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聚焦履行管党治校主体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高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党中央集中巡视中管高校发现的“六个不足”共性问题,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协助党委推进校内巡察,持续抓好整改。
   (六)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等情况的监督,督促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纪律 规矩意识。围绕教师学生管理、科研经费、基建后勤等关键环节,校办企业、合作办学、直属附属医院等廉洁风险较为集中的关键领域加强监督,推动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二、监督措施
  (一)建立政治监督机制。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年初结合实际梳理形成政治监督台账清单, 并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和监督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定期调度。落实《山东省纪委监委关于建立政治监督活页的工作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政治监督活页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推动台账式管理、清单化推进、责任化落实。
  (二) 用好日常监督手段。灵活运用调研督导、座谈约谈、参加会议、听取汇报、谈心谈话、查阅资料、述责述廉等方式, 发挥信息平台、网络信箱作用,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增强发现问 题能力。对问题集中的领域和单位,适时开展下沉式、驻点式监 督,推动监督走深走实。每半年会同党委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 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深化专项监督检查。对承担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 署、省委重要工作安排中的重点任务,及时跟进监督、靠前监督、 全程监督。对管党治校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组织、参加或者督促开展1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高校党委和省纪委监委。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探索制定重要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三年计划,每年至少选择 1 项党中央、省委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重要法规制度,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查缺 补漏,推动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强化刚性约束。
  (五)抓好巡视整改监督。督促高校党委将巡视反馈问题整 改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内容,列入校内巡察任务,深入开展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定期检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六) 推动监督结果运用。健全“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闭环,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压实责任、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做好政治监督“后半篇文章”。落实为干部担当负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精准问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计划地开展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任务,高校党委要将政治监督纳入工作总体布局, 一体推进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要完善与纪委会商通报机制,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的领导、保障和支持,每年至少听取 1 次政治监督的专题报告或全面报告。
   (二) 坚守职责找准定位。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严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透过业务问题发现政治偏差,对在政治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倒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问题、纪律问题、作风问题,推动履职尽责。
   (三)加强工作考评。将政治监督纳入高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党委书记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作为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职。
   (四)提升监督能力。推动校内纪检监察监督与党委督查、校内巡察、各职能部门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结合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形成政治监督全链条工作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掌握高校领域的具体业务知识和技能,切实增强 政治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完善治理、促进发展的精准度,促进高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高校开展政治监督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重要情况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