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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涛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5-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同志们: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刚刚闭幕,省教育厅党组、省委高校工委紧接着召开这次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主要任务。刚才,善萍同志传达了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临山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凤岐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完全同意。各地各高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

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是在建党90周年到来之际,我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性、紧迫性。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论述精辟,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贺国强书记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今年的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内容十分丰富,要求十分明确,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姜异康书记在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结合我省实际,对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0年,是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全省教育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了新跨越。素质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得到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水平稳步提升,高校招生就业工作成绩显著,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持续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日益深化,教育服务地方发展能力逐步增强,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等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 下,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坚定信心、同心同德、改革创新、扎实奋斗的结果,这与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无私奉献是分不开的。

一年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取得新的成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全面推进,执法监察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行风建设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为促进全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与规划纲要配套的8个教育重点发展项目即将启动,经费投入也将逐步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风气不正,腐败案件多发,教育形象就会受到损害,再创教育辉煌的历史机遇就有可能丧失。二是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实施。实践证明,体制改革必然会触动旧的体制,而新的体制不可能一下子就全面成熟,难免会留下一定的空间,这就有可能带来廉政风险。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的党性、党风、党纪防范和弥补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教育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三是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总体是好的。但是,近年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环节仍然易发多发,案件形式复杂多样,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查处难度越来越大;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乱收费在一些地方和学校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一些干部作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以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提高教育质量、构建和谐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保证,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营造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环境、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往开来,开拓创新,把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2011年是建党9 0周年,是全面实施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实践相结合、与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步骤相一致、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举措相配套,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紧紧围绕打牢党员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和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目标,完成“十二五”教育规划任务,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教育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群众利益高于一切。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推进改革、加强服务、完善管理、提高效能。要正确运用群众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凝聚各方力量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要健全群众工作制度,建立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今年,省委要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各地各高校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听民意、解民忧、接受群众评议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

(二)扎实推进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根本。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异常激烈,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各种思潮碰撞交锋。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不断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问题、关键时期,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大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切实纠正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廉政勤政是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要求。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山东省高等院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切实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首先做到。要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群众评议。领导干部不仅要廉洁自律,还要勤于政事。当前,相当多的高校领导干部同时承担了教学科研任务,有的兼职过多,投入管理工作精力不足,教职工反映强烈。我在这里再次重申,高校领导干部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和抓班子带队伍工作中,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兼职问题,不仅要清理在经济实体中的兼职,也要规范在学术团体、社会团体中的兼职。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在社会团体或学术团体兼职问题,各高校应作出明确规定。

(四)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系统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是汇集人才、培育人才、传承文明的重要阵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尤为重要。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要抓好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教育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配套资金安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不断健全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认真排查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全省教育系统信访总量有所下降,但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牵扯了我们不少精力。综合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但确实有不少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他们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维护。譬如:有的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失信于民;教育乱收费在有的地方和学校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学风不正,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有的单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质量和实效比较差;有的搞形象工程,铺张浪费,群众意见比较大。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加以整治。今年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取得实效,不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变化。

(六)加快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继续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基础。巩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创新。积极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不断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教代会、职代会等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做到依法办案、查处及时、惩治到位。贺国强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并对各高校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2010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各高校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重要任务,以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按照《规定》的要求,各地各高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班子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职能部门既要紧密结合业务实际,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又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二)进一步健全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制定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完善检查考核机制。要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年度进行检查考核,并在适当范围通报检查考核情况。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检查考核成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仅要考察其本人廉洁自律情况,还要考察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不管是任现职还是已经调离、升迁,都要予以追究,做到追究一人、教育一片。要积极探索,加强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与绩效评估、行政问责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纪律保障机制,做到履行职责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保障《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要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各地各高校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使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教育改革发展新需要,更加符合教育工作新特点,更加符合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新实际。要系统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自治于已然,更要加大预防工作力度、防范于未然,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要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着重在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推动工作上发挥作用,着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充分发挥高校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力量专题攻关,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辛勤工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地各高校要一如既往地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进步,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培养和选拔任用力度,真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大力加强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力量配备,改善队伍结构。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做好党委、行政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业绩。

同志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教育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和全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