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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临山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5-09-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同志们: 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刚刚结束,紧接着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邢善萍同志传达了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齐涛同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刘凤岐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受厅党组和高校工委的委托讲三点意见。

一、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0年是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新世纪以来的第一次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制定颁布了《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描绘了未来十年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各地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又有了新提高。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了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安排和重要工作举措,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任务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中央扩大内需投资教育项目专项督查,对4个市6个县(市、区)10个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检查,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工程安全。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青岛除外)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33.62亿元,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及补助公用经费5.24亿元,资金全部及时拨付到位。继续开展省属高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6所高校11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查出问题12个,限期进行了整改。加强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和中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考试作弊和徇私舞弊行为3295件,维护了招生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完善体制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积极构建符合本地、本校特点的惩防体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各地各高校还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定完善了一大批管理监督制度,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在全省高校、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修订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办法、重大事项监督检查以及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制度。向全省高校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增强制度意识,争做执行表率”主题教育活动。今年1月,省委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对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认为教育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三)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加强学习宣传,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围绕“52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组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背叛与忏悔》等警示教育片,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对400多名骨干教师进行廉政文化教育专业培训,组织编写廉政文化教科书,促进廉政文化与校园文化的深度融合。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述职述廉、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等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对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入,有效规范了权力的正确行使。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规定,省教育厅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了因公出国总量压缩10%的目标。组织开展教育系统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面达到100%,查处问题3个。

(四)深入开展纠风工作,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教育行风建设,坚持抓行业必抓行风,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扎实推进。中小学教辅材料和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进一步规范。去年11月,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组来我省检查,对山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中小学行风民主评议活动,省共发放调查问卷380万份,评议学校10335所,各市教育部门在本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中的总满意率逐年提高,均进入先进行列。在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2009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教育部门在公用服务类部门中,列第二名,比上年又上升了一个名次。三是利用行风热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积极参与当地各类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宣传教育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去年,省教育厅参加“阳光政务热线”3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97件。有的市教育局还确定了局长接访日,倾听群众意见,受到群众的广泛称赞。

(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来信、来访、来电等信访渠道的畅通。驻厅纪检组和高校纪工委全年共受理反映贪污贿赂、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审等方面的信访举报430件,重点查办上级转办和领导批办22件,协助调查取证7件。受理反映教育收费问题信访举报109件,查办上级批办件33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省教育系统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起,给予59人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件,挽回经济损失154.8万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工作跟不上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制度建设还存在约束力、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二是教育系统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腐败案件依然存在,个别干部利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使用、招生考试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随着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深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2011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以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符合教育规律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中央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职基础能力建设等中央扩大内需投资教育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抓好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突出重点监督环节和部位,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2、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教育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预见性、原则性、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要严明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廉政准则》和“八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八条规定”的配套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高校工委、教育厅将组织对《廉政准则》和《山东省高等院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努力做到防微杜渐、拒腐防变。

(二)加强党性修养,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一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二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切实纠正不切实际、不计长远的决策行为。三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批评、制止。四要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高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要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公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切实决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反规定多占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及奢侈浪费等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牢牢抓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对于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与组织人事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查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项监督制度,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办法,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最近,袁贵仁部长在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2011年,我们要加强政风、行风、学风“三风”建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系统的新变化、新气象。据悉,教育部今年将通报各省教育部门在所在地区的行风评议结果。各地各高校要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加强“三风”建设。一要建立完善“三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作风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教风学风、带校风行风。二要扎实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继续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进一步加大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尽快出台我省规范大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意见。三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修订和完善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方法,巩固评议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今年,将把教育行风民主评议范围扩大到省属本科高校。继续办好行风热线节目,认真受理和解答反映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五)建立健全机制,扎实推进体现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制,整体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警示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新任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在贯彻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过程中,做到改革措施出台前进行廉政论证、评估,将廉政要求体现在政策制度之中。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3、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查处机制。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4、建立健全制度执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思想认识教育,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上要率先垂范,做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表率。建立完善制度执行的责任、考评、问责等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领域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教育改革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要求我们必须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省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效途径,按照统一决策、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的思路,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使各级党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工作部门真正担负起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通过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完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反腐倡廉的创新经验,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年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按照省委、省纪委的要求,对省属本科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以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增强创新能力,切实改进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建设要与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要主动深入教育改革发展第一线,积极参与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把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贯彻到各项改革措施之中,对可能出问题的风险点一个一个地排查、一项一项地解决,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职能定位,改进组织协调的方式方法,做到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要注意了解掌握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特殊类型招生等课题的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探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方法。

(三)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纪委《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部门建设,继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着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规定和“十不准”办案要求。要建立科学严密的业务流程和内控机制,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秉公执纪、依法办事,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开创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