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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平在中共青岛市纪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4-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八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任务。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这次会议,李群同志将作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以及省、市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上级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十分重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1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改革创新这个主题,积极构建具有青岛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有些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在科技防腐和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市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有力促进和保证了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蓝色经济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决策以及世园会筹办、地铁和董家口港区建设等重点项目,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严格把好干部任前廉政鉴定关,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结合实际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治庸治懒等工作。切实抓好“三民”活动有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监督的广泛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要求,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措施,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了村务监督机构;创新开展了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研发了青岛市村居“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了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三资”处置事项的全程监督;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依托青岛大学设立了反腐倡廉研究中心,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切实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全市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共受理投诉15652件,经查属实123件,共有193人(次)受到处理。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三)加大源头治腐力度,科技防腐工作不断延伸和提升

制定下发了《全市2011年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将科技防腐向更宽领域延伸,向更高层次提高,向更大范围公开,重点在深化、完善、延伸三个层面下功夫,取得了新的成效。全面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零自由裁量”原则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市级44个执法部门的6274项处罚职权被拆分细化为28165个裁量阶次,平均每项5.5个。建设使用了行政处罚网络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了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实时监控和网上信息公开,市级执法部门共有5338个处罚案件在网上运行。实施“现代科技+风险防控”工作模式,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构建网上便民政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了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公用事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发建设了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监督系统,实现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监控。启动了政府投资项目网络管理监督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全年共监测网络舆情35600余条,处置重大网络舆情事件6起,形成党政纪案件一起,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准确、及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充分肯定。

(四)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952件(次),立查党政纪案件7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43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其中,涉及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32人;大要案191件,占立案总数的26%。特别是重点查处了市高新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云亭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严格审核每一起案件,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教育活动,以《案管条例》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制定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维护和保障民生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对与民生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落实民生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各项民生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征地拆迁问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检查、春秋季教育收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开展了廉政网谈活动,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渠道。继续办好《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和青岛纠风网等栏目,全年《行风在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3876个,满意率达到94.9%;《民生在线》解决群众反映问题9385个,办结率97.4%;“青岛纠风网”解决群众反映问题4016个,满意率达97.4%,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加强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对2010—2011年新建项目进行滚动排查和实时监控,排查项目473个,发现各类问题306个。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全市共清理党政机关违规车645辆。对党政机关56项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进行了排查,涉及资金5077万元,依据有关规定撤销了3项。开展了全市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开发推行经纪人网上备案监管系统,查处各类中介违法案件15起。

(六)加强教育和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报告会、驻青金融机构和市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培训班以及全市民生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培训班,完成了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的升级改造工作,组织创作并在全市巡演了反腐倡廉吕剧《钟声》,城阳区红岛韩家民俗村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联系点,在全国廉政文化建设座谈会上我市介绍了开展特色廉政文化建设经验做法。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市纪委监察局首次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一部分,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一同部署检查。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了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管理。巡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展了对全市农村(社区)两委换届专项巡视督导。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集中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对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和宣传。认真做好地方各级纪委换届工作,加强换届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不断深化和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树立良好形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严重,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缺乏有效推进机制,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改革措施需要加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毫不动摇地抓纪律、抓作风、抓环境,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以及中伤、侮辱、诽谤、陷害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央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西海岸经济新区、蓝色硅谷、董家口港区、高新区、世园会筹办、大沽河治理、城市绿化工程和地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二)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围绕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展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继续抓好“三民”活动有关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效果,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深化公开工作,重点在拓宽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等方面下功夫,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厂务、村务以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深化。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依托电子政务共享平台,在已建成使用的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执法、社区服务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构建全市统一的办事服务平台,并同步建立电子监督系统,对办事服务事项公开和办理过程实行全程实时动态监控,确保正确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加速、提升、增效。重点查处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以及行政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对企业违规检查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市、区(市)两级涉企行政收费, 集中清理优化涉企政策措施, 优化涉企资金扶持政策,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行政问责,对违反规定、干扰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慈善募捐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防止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强化《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和青岛纠风网功能,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促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特别是国(境)外和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监管。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责任分解》,进一步完善具有青岛特色的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的具体落实意见。

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核把关和制约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改进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改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继续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重点深化六个领域系统建设:在政府行政职权领域,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并逐步达到“零自由”裁量,逐步把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要的行政权力有序纳入网上,实行规范透明运行;继续抓好市行政审批大厅与社保、医保等专业分大厅的统一监管。在资金使用领域,重点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系统的推进工作,加强部门资金立项、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电子化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积极探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分离,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重点围绕政府采购工作,建立“网上采购超市”,逐步实行全过程网上竞价采购;围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全部实行网上交易;围绕产权交易,进一步扩大交易范围,将事业单位和涉诉涉法资产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行交易;积极探索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建设水平。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重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系统的建设。在行政监察领域,重点抓好国有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对国有资产安全运行、保值增值的监管力度。在民生保障、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抓好网上便民服务体系的完善,推动社会中介机构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快市、区(市)一体化步伐,加强对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管理,积极实行行政服务标准化,并逐步把科技防腐网络延伸到乡镇、街道和村庄、社区,实现对重要权力领域的全覆盖。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智能公章管理系统。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着力打造廉政文化建设主阵地,加大工作创新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一批廉政文化拳头项目和精品工程,特别是在强化主题教育,丰富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充分利用现代传播体系加大廉政文化宣传力度等方面争取形成新的亮点和特色,着力营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多姿多彩的廉政文化建设局面。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积极反映群众呼声,为反腐倡廉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全面提升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的处置功能。

继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格落实即将出台的《山东省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不断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审批权向各类开发区和区(市)下放,优化精简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流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廉洁司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整合归并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抓好科技化手段防控、程序化制度保障和常态化管理考核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继续抓好对问题项目排查整改、加大对新开工项目滚动摸排和动态监控的同时,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与国家信息检索平台和各区(市)的系统链接,制定出台信用评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领域监管长效机制。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违规车辆纠正处理,实现公务用车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试点。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评比达标表彰等专项治理,巩固成果、建章立制。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离)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机制,严格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侵占挪用惠民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等问题,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班子换届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保障,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行能力和创造性工作能力。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资格准入,不断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继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和未派驻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深入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新鲜经验,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管理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健全干部培训培养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派驻机构干部的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干部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和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把青岛建设成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