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任务。省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贺国强书记工作报告,对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了这个报告。刚才,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快构建山东特色“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就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十二五”规划实施、管理通胀预期、水利改革发展、规范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开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开展专项检查,促进重点区域带动战略实施。加强对口援建工作监督检查,在省援疆指挥部设立纪委,强化资金使用、项目决策和工程实施监管。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视,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二)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在领导干部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活动,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颁布《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全省各级受理行政效能投诉3035件,对894名公务人员追究了责任。围绕维护群众利益,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惠民政策,开展领导干部集中下访和定期接访活动,解决脱离群众、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等问题。围绕促进廉洁自律,开展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全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比上年下降13.9%,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21%。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公用事业单位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三)查办案件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狠抓自办案件,加强基层办案工作,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67171件(次),立案10165件,其中大案要案2242件;结案103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204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1.6亿元。省纪委重点查办了“12•06”特大伪造金融票证案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郭伟时、马厚亮、郎庆田、孔凡太等大案要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推进,全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908件,涉案金额2.89亿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教育,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完善安全办案制度措施,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四)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依托山东新闻网开办“纪委书记在线访谈”栏目,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廉政文艺创作展演、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等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良好氛围。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3年规划,围绕规范办案、强化权力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廉洁自律等制定了一批法规制度,并抓好制度执行。认真开展市级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制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试行)》,省直部门和各市县普遍开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方面,全省任前廉政谈话1.98万人次,述职述廉12万多人次;各级纪委负责人同党政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5万人次,诫勉谈话651人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省8.89万名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了有关事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管理。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对部分市县进行了第二轮巡视。加强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制定《山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办法》,95%以上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扎实开展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工作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深化。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级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00多项,审批时限平均缩短三分之一。深化财税制度改革,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节支率达14%以上。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关于规范省管企业权属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全省8个市55个县(市、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大科技防腐工作力度,省电子政务外网与大部分市和省直部门实现联网,15个市87个县(市、区)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开通省电子监察中心视频系统。
(五)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成果。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排查工程建设项目1994个,纠正各类问题8918个,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10件。“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新发现“小金库”涉及金额2289万元。扎实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消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35项,节约资金1221万元,清理党政机关违规车5395辆。开展征地拆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纠正和整改违规问题1219件,涉及金额13.48亿元。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中标药品价格下降13.2%。规范教育收费督导检查机制,80%的县(市、区)教育乱收费问题零举报。公路超期收费问题得到进一步清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更加深入。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巩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系列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地方各级纪委换届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挂职锻炼,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健全,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鲁纪发〔2009〕32号文件各项规定,巩固和扩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省管企业和乡镇纪检工作机制创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
一年来,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省纪委常委会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以科学理念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创新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增强预防腐败有效性;更加注重严格管理、提升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省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学习和调研制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挥表率作用。省纪委各位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比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改革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大,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又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坚定决心,明确方向;深刻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利条件,增强信心,狠抓落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2012年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山东特色“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为抓手,以做好反腐倡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干扰换届以及中伤、侮辱、诽谤、陷害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实施“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管理通胀预期、水利改革发展、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我省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围绕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加强对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文化项目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文化改革发展。围绕蓝黄两区建设,加强对规划对接和重大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蓝黄两大战略顺利实施。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规律,健全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
(二)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关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集中整顿等措施,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督促领导干部落实基层调研、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集中整治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全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有关规定,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继续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加强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科学决策、权益保障等机制,纠正在基层事务决策和管理中独断专行、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行为,严肃处理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问题,严厉打击参与、纵容和支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行为。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推进基层便民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健全政务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纠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厉查处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行为。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慈善募捐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开展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收费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防止和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整合政风行风热线服务网络资源,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多媒体联动,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
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促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扎实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完善农村“三资”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特别是国(境)外和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推进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师德校风学风建设,认真解决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加强行风建设和深化办事公开为重点,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化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监管。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完善行业自律机制,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惩防体系,构建基本框架,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着力构建山东特色“6+1”惩防体系工作格局,加强分类指导,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惩防体系建设下一个5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查处跨国(境)商业贿赂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抓好自办案件,完善协作办案以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提高突破案件能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完善案件审核处理工作机制。改进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健全组织领导、创新推进、基本制度、活动载体、督查考评和工作保障机制,促进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规范化。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全省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发挥我省儒家文化、红色文化等优势,整合廉政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打造“齐鲁清风”文化品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反腐倡廉建设成果,积极反映群众呼声,改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切实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对党政正职监督的有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扎实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深化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强对各市以及省属单位的巡视,加大对县(市、区)巡视力度,积极开展对省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巡视,认真做好巡视回访工作,加强巡视成果运用,提高巡视工作科学化水平。扎实开展信访监督,坚持和完善纪委负责人同党政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市县党政正职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和指导下级纪委加强对其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扎实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梳理裁量项目,细化裁量阶次,优化裁量流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机关廉洁公正司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扩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数额,全面推进公务卡制度。继续深化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步伐,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省直单位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针对容易发生利益冲突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领导干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入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电子监察系统。积极探索社会领域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扎实开展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等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公民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抓好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环节的治理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活动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抓好违规车辆纠正处理,实现公务用车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规范执法执勤用车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评比达标表彰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等工作。
根据中央纪委部署,结合我省实际,集中开展商业预付卡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的纪律规定,加强对《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搞好问题整改。集中开展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住房等问题,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把保障性住房真正建成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开展其他专项治理。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班子换届为契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保障,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各级纪委换届工作,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重点课题调研、定期接访等制度,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资格准入,不断扩大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范围,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制定市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融入机制、实施监督的保障机制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理顺关系、规范运作,整合力量、强化监督。巩固和扩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果。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落实组织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各项要求,推进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城市社区纪检组织建设,规范未派驻部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纪检组织。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恪尽职守,真抓实干,争创一流。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坚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做好结合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总结反腐倡廉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新鲜经验,大力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出实招、求实效,强化项目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新成果评选活动,形成重创新、重实干、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干部培训培养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派驻机构干部的培训,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干部实践锻炼,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的管理监督机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教育;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或者辞退;对违纪违法的,坚决严肃处理,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意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同志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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