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党委集中换届工作中,为保证按照中央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边腐边升”等问题,应该在考察领导干部现任岗位上有关情况的同时,实行延伸考察,了解领导干部的“过去时”。
早在2009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按照这个思路,在这次集中换届考察中,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领导干部以前和在其他地方任职的有关情况。
看在原任职务的政绩是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一个干部在担任现在职务之前的岗位上,如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当地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长期得到实惠考虑,他在领导工作中就绝不会去做“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一类的事情。而如果好大喜功,讲求排场,为追求个人一时的政绩而刻意创造轰动效应、注重去抓能够“立竿见影”的事情,必然会给后来的发展埋下隐患。这种政绩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一定会显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看不中用”的原形。原任职务的政绩是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反映了一个干部是否具有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求真务实的作风。
看在原任职地方的民意反映。一个干部在一个地方为官,特别是长时期任职或连续升职,就会形成一种特定的人际关系。一方面,由于职权和职务的影响,周围逐渐会聚集一帮阿谀奉承、拍马溜须的人,他们对领导干部说的大多是好话、中听的话。另一方面,一些党员干部因畏于权势,不敢对领导干部进行批评监督,即使有违纪违法问题也不敢检举揭发。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往往是在离开一个地方重要领导岗位后才被揭露和查处的。这些因素,有时会致使组织在考察现任领导干部时掌握到的信息“失真”。“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到领导干部原来曾经任职的地方了解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多地听到干部群众的真话,更准确地认识一个领导干部的品德、本质和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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