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善于做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为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江西省上犹县实行“三五”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信访问题,以推动纪检监察全局工作的稳步开展。
一、提高认识,坚持群众路线,以“五个转变”得民心
1.转变思想认识,树立以人为本抓信访的观念。破除信访工作就是“平事、挡事、压事”的观念,确立抓信访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改革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信访举报具体工作中,突出信访案件的查办,使信访举报工作成为党和政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减压阀”、理顺群众情绪的“调节器”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纽带。
2.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就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特别是重复访、越级访的问题,纪检干部要上门走访,深入调查,多渠道了解信访产生的诱因,多环节摸清具体情况,多方式拟订解决预案件,明确解决合理诉求,明确答复不合理诉求,牢牢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3.转变工作方法,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应充分开发利用群众信访资源,对于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在督办、转办、查办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对群众反映的类似问题进行比较、归纳、综合分析,形成具有规律性的综合材料,进而预测信访举报的发展趋势,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借以分析观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推动纪检监察全局工作的开展或某类问题的彻底解决。
4.转变工作思路,变单纯信访为监督协调。事实上,群众信访除了部分举报、投诉个别部门单位、个人违法违纪、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外,大多数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要求予以解决,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而解决。因此,就需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发挥监督保障、协调疏导作用,督促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积极履职,纠正不正之风,查处违纪问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5.转变工作落脚点,变息访息诉为服务群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查办违纪案件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减少信访数量,但不能彻底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有效途径,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端正思想,增强责任意识,以“五种机制”促和谐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建立领导信访责任制,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包案制”、“三定二包”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处理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以及协调会议制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和处理各种信访问题,并将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2.建立分级负责机制。“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对群众上访的问题,根据信访事项及案情程度,按照归口办理的方法,确定具体办理部门及人员,具体分解到位,责任到人;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信访工作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
3.建立超前预测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超前预测机制,掌握第一手信息。要通过走门串户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民声、反馈民情、释放民怨。建立信息排查制度,注重对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的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化解。
4.建立矛盾化解机制。强调限时办结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有可能使矛盾激化,引起群访、越级上访的问题,落实人员,专人负责,限时办理,及时答复,确保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问题复杂一时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定期联合相关部门集体审议,并组成联合工作组,运用法律和纪律等各种手段,集中力量进行突破。
5.建立信访督查机制。督促检查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通过有效的督查工作,使群众信访问题得以尽快解决,改变过去存在的信访问题决而不行、拖而不办、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新户拖成老户的情况。应加大建立和健全信访督查机制力度,采取事前督查、跟踪督查、事后督查的方法,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督查,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加快办事节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减少推、拖、顶、踢现象。
三、突出重点,围绕中心任务,以“五项工作”保稳定
1.增点扩面,构建体系完备、高效有序的大信访格局。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信访工作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牵头,重点查处、解决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惠农资金、教育和医疗收费、食品、药品和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对不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在做好解释说明的基础上,要督促、帮助疏通办理渠道,让信访人员感受到温暖和希望。
2.畅通渠道,营造多渠道、简便实用的群众举报环境。一是坚持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相结合,坚持首问责任制和群众来访领导轮流接待日制度,实行工作日信访全时值班;二是设立电子举报信箱、配置受理举报电话;三是建立信访网络预警系统,聘请预警信息员,方便群众就近就简举报;四是重视搜集网络舆情。
3.宣传疏导,形成良性、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方式。一是要认真宣传国家《信访条例》及有关信访政策法规,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二是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力求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有过高要求和过激行为者放弃过高要求、纠正过激行为,接受合理解决办法。三是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妨碍公共交通、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应当及时劝阻、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4.严肃查办,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凡是群众信访投诉,都应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真正纠正。对性质严重、可查性较强的典型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案件,成立由县纪委统一领导的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小组,实行力量统一调配、统一使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形成办案合力。
5.队伍建设,提升信访干部工作能力水平。要高度重视加强信访干部的政治理论、法规政策和业务学习,使每一位信访干部都熟悉和掌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办理信访事项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同时,切实加强信访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主动与信访群众交朋友,与信访群众打成一片,努力为信访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做信访群众的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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