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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安徽再曝光7起典型问题 涉违规购置超标公车等
2016-04-06 10:17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实施以来,安徽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宣传,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检查,构建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良现象。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初步实现了监督检查常态化。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过程中,安徽省还从制度建设入手,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截止11月底,全省共查处374起,处理5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167人)。这些查处的问题,比较集中的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和公款旅游,分别占总数的22%、11%和9%。在严肃查处的同时,各地还对其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但是仍然有少数人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影响极坏。今年9月5日,省纪委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当时安徽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本情况,公开曝光了6起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决定,再次曝光一批安徽省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省医学情报所所长、省医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尚柏利用子女婚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省医学情报所所长职务,并依照程序免去其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退回。

阜阳师范学院财务处、学生处设立“小金库”,财务处处长王幼桂、学生处处长夏小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调离现岗位。

合肥市肥东县国土资源局桥头集分局监察中队中队长李恩洋向服务对象索要物品,接受吃请,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违规购置超标公务用车,局长徐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购置的超标车予以收缴。

黄山市祁门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购物卡,县卫生局副局长、县疾控中心主任马惠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上缴财政。

滁州市全椒县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刘怒违规向多家服务对象(均为民营企业)借用车辆为其子操办婚礼,未支付用车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阜阳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科长马伯平与阜南县文广新局副局长王振欣、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海勇等5人工作日午餐饮酒,马伯平等5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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