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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办案的“铁”主任
2016-04-06 10:19  

—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沈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崔嘉林

为了能够尽快突破一起省、市有影响的大案,他强忍着脑腔体阻塞所带来的痛苦,不顾医生令其休息的建议,打完点滴后,立马投入紧张的工作;在年迈父亲病危之际,由于办案正处于关键时期,待他赶回家中,老人已奄奄一息;孩子毕业找工作他无暇顾及,妻子早年下岗待业家中,暗自流泪的情景,在他眼前时常闪现

……

面对这一切,可他却常说:“办好案是我的最大快乐,小家和大家,自然是舍得小家为大家。对此,我无怨无悔!”

他就是沈阳市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崔嘉林。

记者见到崔嘉林那天,正是星期日。刚巧赶上他周六从省纪委的大连办案点赶回沈阳汇报工作。本来是约定星期一进行交谈的。他考虑星期一领导还要交办新的办案任务,时间较紧,就提出改在周日进行。

当记者说明来意后,他很低调,“我只不过是履行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也是我应该这么做的。要说是办案中的酸、甜、苦、辣还是有一些。”

当谈到被省纪委抽调专案组任组长,刚刚查完的一起涉及某市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时,他说:“这起案件涉及案值大、职级高、时间短,我们办案组又打了一个叫响的漂亮仗。”从他的举止言谈中,记者更加领略到他对办案的“痴迷”程度。

看上去他是一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子,个子不高,皮肤黝黑,若走在茫茫的人群之中,你很难注意到他。他炯炯有神的双眼透露着凛然和智慧的光芒。

崔嘉林今年56岁,在纪检监察战线的办案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20多年,从未半途而废,从不无功而返。1991年以来,崔嘉林直接或参与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200余件,件件是“铁”案。其中涉及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处级干部1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80余人,收缴违法违纪款2亿余元。其中,查办的多起大案要案,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震动。

崔嘉林在任普通办案工作人员时,曾连续7年被沈阳市纪委评为办案先进个人,任副主任、主任后,有3次荣记市纪委办案三等功、2002年参与查办轰动全国的“慕马”大案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荣记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被辽宁省委授予“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今年“七一”前夕,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忠诚为本荡正气

“一个人从事什么工作,没人能够掌控,但以什么态度去工作,用什么标准去工作,怎样去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坚定前进的方向,我看是可以把握的。”

1972年,中学毕业的崔嘉林下乡到沈阳市新城子区虎石台公社吴三家村。从青年点长到生产队长这两行都留下了他17岁的小伙子那坚实的脚步。他积极要求进步,于1976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次年,组织把他抽调到沈阳油脂化学厂工作。也是一种机遇赐给了他,1984年市一轻局办案借人,使这位任组织干事的他,对办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第二年,经人介绍,他走向了沈阳市皇姑区司法局基层指导科的岗位,不到二年工夫,他被提拔为法律顾问处政治协调员。一次偶然联合办案的机会,市纪委领导发现了他。

“嘉林,你愿意到市纪委工作不?”“我当然愿意了。”崔嘉林果断地应允了。

就这样,崔嘉林被分配到市纪委检查一室,专门从事全市工业局所属企业及中、省直企业的案件查处工作。积极要求上进、善于刻苦专研的他,经过短短几年的艰苦磨练和“战场”摔打,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很快成了室里和委里的办案骨干。1994年,沈阳市纪委领导批准他牵头调查本市某银行一名副行长袁某挪用公款、非法拆借的典型案件。

受命在身的他毫不犹豫,“我一定完成好任务!”

他带领市金融纪检组一名同志,利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将其违纪违法的主要事实查清。袁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崔嘉林快速、准确地将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好查实的本领,很快在市纪委机关干部中传开。查处袁某是当时全市多年来查处对象级别最高的一个案件,一下子在全市产生了较大影响和震动。领导和群众都一致认为崔嘉林是一个办案的好苗子,当年底他就被评为市纪委机关办案能手。

政治上越发成熟的他,对反腐倡廉有着更加清醒的认识,越能激发他坚定查办案件的决心和信心。他常对同事们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查办案件工作很适合我。我对腐败分子恨之入骨。只有严肃惩处腐败,才能赢得民心,只有查处了案件,才能改善党群关系,达到震慑违纪违法人员,鼓舞人民群众的目的。”每办完一个案件,他总是讲,“我们认真查处案件,使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特别是将涉嫌犯罪分子移送司法机关时,我的内心情感会告诉我,抓得好!抓得对!为我党清除了腐败,我们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由于崔嘉林秉公办案出了名,一些违法违纪人员或委托他人想从他的嘴里获取“秘密情报”或“照顾照顾”,那是不可能的。难怪有的人说,“案件一旦到了崔嘉林的手上,那你是找谁说都是不好使!”

崔嘉林工作几十年,虽然不同时期岗位变了,但其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始终没有变,环境变了,但对党的事业 忠诚却“痴心”不改。

攻坚克难惩腐恶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长期战斗在办案的第一线,我所担负的任务是直接与违纪违法人员做坚决的斗争,因此,必须具有一套过硬的办案本领,方能打好硬仗。”

2001年,崔嘉林从检查一室副主任被任命为检查四室主任。他深感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此时的沈阳经济建设正在经历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经济要快上,市场要繁荣,自然要面临着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于是,作为担负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的沈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更是被推到了反腐前沿。一场一场的针锋相对的较量在办案中展开。崔嘉林作为已经具有一定办案本领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更加深知“直接与违纪违法人员做坚决的斗争,必须练就和不断提高更加过硬的办案本领,方能打好硬仗。”

正是秉承这样的信念,多年来他先后成功查办了一批在省市、乃至全国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同时,他还出色的完成了中央纪委、省纪委交办的省内其他城市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

这是一起“难啃的骨头案件”,但在崔嘉林的带领下,历尽艰辛终于突破了这起罕见的“零口供”案件。

2005年4月,省纪委交办他带领专案组查办某法院副院长黄某案件。崔嘉林受命立即组成专案组,赶赴当地调查。崔嘉林分析想从黄某身上打开缺口,获取口供难度很大,黄某以绝食等方式对抗组织调查,态度极其恶劣。面对这种情况,通过认真分析,崔嘉林掌握黄某曾经在本地司法机关多个单位任过要职,他的问题决绝不仅限于这套房子问题。根据黄某分管执行、刑事庭的领导责任,决定从这方面入手调查。崔嘉林带领人员翻阅了30多本执行卷,从中确定了两个执行数额达1000多万元的个体户为调查重点。从市场潜规则来分析,初步确定这两个人很可能给黄某送过钱。崔嘉林深思熟虑,决定不先接触两人,要将他们偷税漏税等问题证据拿到手后,然后再叫“口供”。

经过几天的工作,很快将个体户王某、司某行贿黄某的事实查清。两人在政策的感召下,分别交代了曾经给黄某各送100多万元的问题。证据到手,崔嘉林还要扩大证据的收集工作,又立即安排人员找黄某的爱人和情人进行突破。黄某老婆承认曾接受个体户王某送的50万元,情人交代与黄某合伙经营酒店装修时曾接受别人送的10万元问题。

在大量的人证、物证、书证面前,仗着曾经多年从事公检法部门工作经验的黄某,报着“我不承认就定不了”的侥幸心理,就是死不承认。然而法律是无情的,最终,办案组以证据确凿定案,经司法机关认定黄某犯有贪污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藏枪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昔日这位曾经审理“幕马案件”重要涉案人员的主审法官,今天因自身腐败而受到了人民的审判。此案共收缴违纪违法款900余万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依靠证据定案的“零口供”案件,是一次对司法实践中“零口供”定案的有益探索,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办得到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们的高度赞扬。

面对贪婪、狡猾的腐败分子,在他们拒不交代的情况下,崔嘉林针对他们曾在多个部门任要职的实际,先从外围取证,选准突破口,力求全面查清。

2008年11月,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崔嘉林办案组奉命对沈阳市某局一名副局长徇私枉法、包庇其儿子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对此,那名副局长态度极其恶劣,气焰十分嚣张,并标榜自己是一名“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根本没有任何经济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办案组讨论时,崔嘉林认为,“根据他的任职经历、日常表现和群众口碑,要想法搞外围取证来突破!”按照崔的部署,针对其分管的监管支队、科技处等部门,迅速展开外围调查。办案组同志首先查阅其分管监管支队以来的所有工作档案,从中发现其违反规定为在押犯高某办理留所执行、减刑、假释的违法问题。高某曾任于洪区某乡党委书记,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那位副局长曾帮助其摆平过一些问题。为了答谢其鼎力相助,高某慷慨赠送其一套价值53万元的住房和20万元人民币。突破了监管支队的问题,给崔嘉林等人以巨大的鼓舞,随即,科技处长陈某收受个体户李某的贿赂问题又露出水面。陈某很快交代了个体户李某为了揽到电信工程,通过他给那位副局长送钱的问题。随即,崔嘉林率领几人与公安部门配合,分两组深入李某居住和经常活动的地方“蹲坑”。

直至第3天头,终将证人李某予以控制,李某如实交代了曾给那名副局长送钱的事实。随着战果不断扩大,崔嘉林继续顺藤摸瓜,一举查破其收受基层科、所、队的54名干警送的150多万元的问题。最终查明,那位副局长收受贿赂230万元和徇私枉法的违法犯罪事实。这位曾狂言自己是一名“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9年11月初,崔嘉林被抽调到中央纪委《审计要情》专案组工作,在中央纪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他参与查办了某市土地局局长王某受贿70万元案、某市土地整理中心原主任于某某受贿2690万元案,追缴赃款6600万元。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案件效果明显,中央纪委六室的领导同志还专程到沈阳市纪委,对他的出色表现给予表扬。

崔嘉林办案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通过办案惩腐,为百姓主持正义,还百姓一片晴天,让百姓真正满意。

沈阳市浑南新区某村是一个拥有5000多口人的大村。由于村委会主任孙某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使村民多次越级上访,一度成为市里典型的不稳定村。但想动一动他很难,孙头顶省工商理事会常务理事、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会长、沈阳市劳动模范等大小“光环”93个。对其违规违法问题,曾有几个部门调查未果。尽管有这样的背景存在,但却没有影响崔嘉林办案组的调查勇气和胆量。

“不管你身兼多少职务,有什么社会影响,只要你违规,违法,我们就要代表党和人民严肃查处。”崔嘉林与办案组全体同志取得共识。通过认真调查,查出孙违规金额5660万元,其中贪污946万元,侵占161万元,挪用集体资金1335万元,犯罪总金额近2500万元。此案最终追缴赃款5000多万元,并全部返还给浑河堡村的村民。此案涉及的6人,已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当崔嘉林办案组将孙某案成功查结,并移送司法机关时,该村村民欢天喜地,鸣放鞭炮以示庆贺。

有的村民深有感触地说:“市纪委真行!能把孙某这样特殊身份的人查进去,将其绳之以法,我们从心里高兴。”村民们还沿街挂起了横幅“感谢市纪委还浑河堡村一片晴天。”

案件查结后,崔嘉林办案组认为后续工作并没有完。他们充分发挥了案件检查工作的治本功能,积极帮助该村查找监督制约乏力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此案的查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普遍好评。被评为2006年市纪委办案工作突出业绩奖;也因此案的成功查办,崔嘉林领导的检查四室,同年被沈阳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奉献无悔践诺言

“我从走进纪检监察机关那一天起,就给自己立下了约法:‘要用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贯穿于工作生活中,贯穿到我的一言一行中,对此,我不能有半点疏忽。”

在办案中,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如何做到不为物欲所惑、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对此崔嘉林表现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所拥有的高尚情操。

常言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崔嘉林深知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身负的光荣使命,以及这一使命对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的基本准则。

他时常告诫自己,必须培养正气,以身示范,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他还经常提醒室内其他同志要坚持原则,警钟长鸣,抵制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2003年,崔嘉林负责调查沈阳市某区一起重大受贿案件时,先期调查了该区一名局长的问题。

由于崔嘉林始终坚持原则,抵制说情风,使全室同志统一了思想,也促进了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深挖。经过半年工作,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有4名领导干部,涉及违纪违法金额达1000多万元。此案的认真查处,受到了市委领导和市纪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市纪委召开机关大会给予表扬,并对崔嘉林秉公执纪勇于办案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2004年,崔嘉林担负查办某房屋开发公司刘某伪造公文案件的任务。东陵富民桥附近的某花园小区,因为群众买房后开发商把桥道给堵上,不让群众从上面走,群众对开发商私自改变建筑规划怨声载道。通过查处此案,平息了信访,为百姓讨回了公道,向当时买房的群众,每平方米返回1000元。共返给群众4000万元。对此群众拍手称快。时任沈阳市长高度评价这起案件查办所取得的双赢效应:“没有市纪委的介入,这个花园业主上访问题很难解决,道路建设也不能如期进行。”

崔嘉林介入此案后,被调查人刘某安排一名亲属到市纪委办案点,找到崔嘉林:“请崔主任对刘某多多关照。”说完顺手把一个信封扔到了崔的车子里,拔腿就走了。崔打开一看,里面装有1万元现金。等案件办完后,崔找到刘某的家去退钱,约出刘某讲:“你不收,我就交给组织。”“我算是服了你了!” 刘某一边叨念着,一边收回了那1万元。

在深入调查一名领导干部的重大受贿案件时,涉及其他一名干部。他委托朋友找到崔嘉林,当面塞给崔5000元,“这是一点意思,请照顾一下。”崔嘉林二话没说,坚决拒收。当时两人推来推去,崔的手都弄破了。

像这样的被调查人,想给崔送礼送钱,不在少数,但都被崔坚决给辞退了。用崔嘉林的话讲:“在这样的办案工作中,必须学会拒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与现在相比,九十年代的办案条件可以用“全自动”来形容,自己动手翻大库,自己动手写笔录,自己骑摩托车出去调查,办案条件很差。崔嘉林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身心热爱,苦干实干,甘于奉献。

在办案手段日臻完善的今天,他依旧不改本色,与同志们成宿隔夜地奋战在办案一线。周末不休息、过节不回家是常事。从2007年起,他已经连续三个春节在办案点度过。

在查办一起大案初期,他突然感觉两腿失去知觉,行走困难。给当场研究工作的孟常委着实吓了一跳。让他立即放下工作,马上去医院检查,他说什么也不肯,仍要继续工作。后来在领导强令下,将他送到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经检查,患有脑腔体阻塞,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打完一瓶点滴,他又马上回到了工作岗位。

崔嘉林就是这样一个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人,二十年如一日。然而忠孝不能两全,顾“大家”,往往不能顾“小家”。

他的爱人曾经动情地对他说:“你不是个称职的父亲”。由于办案需要,他很少有时间回家,很少有时间照顾瘫痪在床8年之久的老父亲。一想起父亲、女儿和爱人,就硬咬着牙,有时会独自沉默,有时会暗自落泪。2008年9月,他带领专案组调查省纪委交办的某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江某重大受贿、严重渎职案件时,接到父亲病危的消息,由于案件正处在关键时期,等他赶到家中时,老父亲已奄奄一息,没过几分钟,老人就停止了呼吸。一个孝子没能陪伴父亲最后一程的愧疚,他顿时抱头痛哭。

崔的爱人在10年前的45岁时就从企业下岗,崔只要稍微动点脑筋,想点门路,帮助找一份适当的工作,还是可以的。但他却没有这么做,无奈,爱人只好在家一待就是10年。

一位在他身边工作的同志说:“他很俭朴,不仅对自己要求严格,在办案经费使用上,比自己家过日子算计的还要细。”喝水用的是吃罐头剩下的玻璃缸子,办案紧张时,方便面、大葱沾大酱是家常便饭。有一次,本室一位同志想给他报销办案时花的过路费,里面夹杂着30多元他办私事的票据,他对那名同志说,“我办私事花的过路费不能报!”那名同志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办了。

为了党的事业,为了人民的利益,他对家人愧疚的太多。甚至伤了和气,丢掉了朋友,冒犯了领导的“尊严”。可是,这并没有动摇一个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并没有阻挡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惩治腐败的坚定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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