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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廉政文化 推进反腐倡廉
2016-04-06 10:20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本月将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集中组织开展以“高效做事、规范用权、清廉为民”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弘扬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

文化,在《易经》中解释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意思是按照人文来进行教化。文化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和规范、调控作用。廉政文化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先进文化、主流文化、强势文化,它赞扬什么、批评什么、反对什么,给人以鲜明的指向性。同时,廉政文化是新形势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先进文化,是新生事物,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有着巨大的、特殊的教化作用。

开展以“高效做事、规范用权、清廉为民”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月”活动,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举办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廉政戏剧、学习党纪法规等十方面的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争当创业创新、干净干事的表率。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文化和教育手段,无疑是遏制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党组织和政府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依靠廉政文化的熏陶、教化、凝聚作用,使各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为绍兴推进“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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