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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讲话
开拓创新 扎实推进 努力开创派驻机构工作新局面(马 馼)
2015-09-23 00:00  

中央纪委、监察部高度重视派驻机构工作。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经常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多次出席有关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指示和批示,有力地推动了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责,2009年派驻机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强化监督、健全制度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提高查办案件质量、推进系统作风建设等方面成效更加明显。

(一)在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派驻机构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积极参与和深入开展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中央政令畅通。一年来,有37位纪检组长和69名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分赴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中央部门和企业开展了三轮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力地推动了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20多个派驻机构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部门和系统、行业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履行监管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派驻机构还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对灾后恢复重建、规范教育收费、深化医疗体制改革、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强农惠农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察134项,效能监察34项,其他专项检查313项,有力地促进了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对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所加强。一是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制定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制度79项。大部分派驻纪检组组长能主动、经常地与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交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有的还建立了党组成员定期向派驻纪检组通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派驻机构通过参与驻在部门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对社会关切的敏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驻在部门提出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程序、加强监督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219项,其中监察建议102项。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一年来书面反馈拟选拔任用干部廉政情况5013人次,提出问题127人次,澄清问题114人次,在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和保护干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取得新进展。2009年派驻机构受理信访举报35466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471件,立案96件,结案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7人;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及所属系统查办案件543件,协调办案269件。绝大多数派驻机构建立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各派驻机构还十分重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普遍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并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深入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向驻在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建议94项。

(四)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各派驻机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积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派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职能机构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同时,派驻机构还在协助驻在部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驻在部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开展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有力推动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与此同时,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改进。委部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派驻机构工作,通过深入驻在部门召开会议、调查研究、听取汇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委部机关加强对派驻机构干部的调整、交流、挂职锻炼等措施,促进了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素质提高、活力增强;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派驻机构年度工作汇报和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发应用了派驻机构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促进了派驻机构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年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派驻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实践,不断探索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思路、途径和办法,形成了一些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派驻机构的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反腐倡廉全局中考虑和把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

——牢固树立派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各项规定,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直接向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中央纪委、监察部请示报告。

——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把监督作为派驻机构第一位的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明确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加快推进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统一管理的新体制,结合驻在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新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好2010年派驻机构工作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党中央对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贺国强、何勇同志在去年底召开的派驻机构2009年度工作总结会上,对派驻机构的工作作出重要指导,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各派驻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全面把握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2010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严明政治纪律,坚决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具体体现。2010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继续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扩大内需增长空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各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取得明显成效。要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强农惠农、改善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要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协助驻在部门切实加强部门及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部门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各派驻机构要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协助驻在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抓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治理“小金库”等专项工作,做好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治本抓源头等各项反腐倡廉经常性工作,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注意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三)强化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是派驻机构的首要职责,也是派驻机构发挥职能作用的关键。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的驻在部门都是中央和国家的重要部门和单位,权力相对集中,领导干部比较多、级别高。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原则,敢于和善于监督。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主要是抓好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尤其是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深入研究在新形势下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经常性监督的有效做法,不仅要在驻在部门重要会议上发表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还要配合中央纪委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或诫勉等。要加强对驻在部门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通过梳理廉政风险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重要举措。统一管理以来,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力度明显加大,突破了一些重要案件,取得了很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一是坚持有案必查。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就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对每个信访举报件都要认真排查,该初核、立案的一定要初核、立案,对不符合初核、立案条件但有疑点的问题,要作为监督素材掌握。要认真研究案发特点和规律,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的能力。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查办案件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坚持文明办案、审慎办案,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三是坚持严肃处理。案件办理后一定要将处理决定落实到位,真正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功能。四是坚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重大案件,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五)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党风是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员队伍素质、能力的外在体现。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中央和国家机关是领导机关,是一个领域或行业的主管部门,其作风好坏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本系统、本行业的风气有直接的示范导向作用,对地方党政机关的作风建设也有重要的影响。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党风的职责,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一是大力转变机关作风。派驻机构要协助驻在部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促进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二是要督促驻在部门切实承担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加强行风建设。要结合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基层执法和服务单位作风建设,建设作风优良、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三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注意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治理,继续巩固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三、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重要内容。统一管理以来,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中央提出的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成效的总体要求得到实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时间还不长,我们积累的经验还不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目前,派驻机构开展工作面临着比较好的环境,主要是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推进,全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氛围更加浓厚,中央和国家机关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重视,派驻机构的工作得到了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权威性不断增强。同时,派驻机构的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比较突出;派驻机构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点多面广,迫切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和派驻机构都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研究工作特点,把握工作规律,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派驻机构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紧密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实际开展工作。派驻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纪检监察工作切实融入到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之中,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防止出现“两张皮”。要协助驻在部门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逐一制定具体防范措施,科学配权、合理分权、有效制权,切实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协助驻在部门从有效预防腐败的角度,建立健全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的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改革措施和预防腐败措施同时出台、同时推进。

第二,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路子新方法。几年来,派驻机构在创新履行职责的方法和途径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建立记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廉政档案;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权力运行实施监控;建立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开展对职能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巡视,加强对重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组织驻在部门所属系统开展专题调研,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派驻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阔思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履行职责的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加强监督的措施,改进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第三,主动争取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支持和业务司局的配合。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派驻机构在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他们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地争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支持。这些年来,派驻机构协助驻在部门普遍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或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既强化了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又为派驻机构履行协助职责提供了工作平台。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反腐倡廉日常工作机制建设。要搞好与驻在部门业务司局的协调配合,与机关党委、纪委、人事、教育、审计等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组织反腐倡廉日常工作,通过建立干部监督、财务监督、项目审批等联席会议机制,搭建有效的监督制约平台,实现有效监督;通过建立案件检查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整合驻在部门内部办案资源,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重要保证。派驻机构在承担任务、工作环境上有自身特点,工作要求比较高。长期以来,派驻机构的同志们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勤奋敬业、扎实工作,为纪检监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派驻机构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在实际工作中加强锻炼,不断提高做好派驻机构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五,切实加强和改进委部机关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管理和服务。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工作是委部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委部机关的指导,直接关系到派驻机构的工作成效。要根据派驻机构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在全面掌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现场观摩等形式,总结推广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要继续健全统一管理配套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研究建立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推广正在部分派驻机构试行的案件通报、案件督办、案件协助等项制度。委部机关要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指导和协助派驻机构办案,帮助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水平。要做好信息综合工作,充实和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情况信息库,逐步实现委部机关有关厅(室、局)信息共享。要加强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研究建立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轮岗交流、监督管理等制度。要强化服务意识,满腔热情地支持派驻机构的工作,积极主动地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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