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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通知
2016-04-06 10:18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

关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群众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的要求,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字[2011]30号)要求,结合我校作风建设年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解决在实际工作尤其基层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为建设国内知名高水平综合大学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具体安排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紧密联系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工作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务求实效。教育活动的时间为今年5月至10月中旬,分深化学习、查摆问题、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深化学习阶段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有关文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增强学习效果。

2、领导干部讲党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对直接管辖的党员干部至少讲授一次廉政党课,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也要进行至少一次廉政党课教育。廉政党课要紧密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实际、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进行正反典型教育。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举办报告会、表彰会和运用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典型,树立榜样,进行示范教育。同时,要以典型案例系列警示教育片和典型的腐败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4、解决突出问题。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作为今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针对实际工作尤其是基层工作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剖析根源,制定措施,认真整改。

(二)查摆整改阶段

1、对照检查,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抓住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认真查摆:一是以人为本观念不牢,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独断专行,脱离实际,不顾群众意愿和利益,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三是墨守陈规,缺乏创新的勇气和办法,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敷衍应付,对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麻木不仁。四是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不尊重群众、不相信群众,做工作干事情不把群众放在心里,居高临下,态度生硬,方法简单。五是作风不扎实,慵懒散问题突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对群众提出的诉求敷衍了事,甚至久拖不决,以致酿成严重后果。六是以权谋私,在招生、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工作中,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2、开展深入基层走访活动,切实为师生办实事。针对查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对群众所需、所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解决办法;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对群众信访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登记,逐一进行解决。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为师生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和措施,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建立符合“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做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办事。

(三)总结提升阶段

这次教育活动,要重点在以下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高度关注群众意愿、群众情绪、群众利益,公正、合理、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群众的利益诉求,真正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认真解决民生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增强实干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进取、量力而行,不搞主观臆断、违背客观规律的“拍脑袋”决策,不追求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提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牢固树立和自觉坚持正确政绩观,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责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把群众利益放在决策之前,群众工作做在执行之前,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有利于群众的就认真做好,不利于群众的就坚决不做。牢记肩上的重任和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勇于干事,敢于担当,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实践,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坚定信心,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昂扬向上的锐气,积极作为、奋发有为,以为化危、以为求机,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

四是加强作风修养,增强廉洁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拒腐蚀永不沾。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管住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五是拓宽监督渠道,增强民主意识。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利益需求体现到实施决策的全过程。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六是坚持依法办事,增强法制意识。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法律素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性使用权力、开展工作,协调利益、化解矛盾,防止权力滥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把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各种问题,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正确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活动,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提高推进改革开放、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把组织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带头接受教育,发挥表率作用,又要经常了解教育情况,切实加强领导。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教育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各学院、各部门和各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为深化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要联系本学院、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把教育活动与听民意、解民忧、接受群众评议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活动真正入脑入心,富有成效。

(四)统筹安排,促进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教育活动演化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用实际工作效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相互促进。

活动开展过程中,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写出专题报告,于10月20日前分别报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部。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

2011年5月23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教育活动 通知

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1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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