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青大党办字[2019]51号)要求,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基础上,学校将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分为两部分,一是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二是对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测评,采取百分制打分。
本次测评校纪委将与组织部统一组成考核组,与党建考核和干部测评一同进行。校纪委将测评样票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印制(原则上每单位参与测评打票人数不少于职工总数的75%)。测评结束后,测评票由考核组收回。
联系人:林万顺:85950505;杨美玲,联系电话:85953137。
附:测评样票
校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