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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
2018-09-21 10:15  

关于2018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校直属各单位,各群团组织:

中秋、国庆将至,为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在节假日期间严守纪律,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校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收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实物等节日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红七条”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纪律要求,弘扬高尚师德师风,筑牢师德防线,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要对“两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纪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触“红线”、不踩“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转变作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干部、教职员工切实转变过节风气、严守节日纪律。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室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85955750,举报邮箱:qdjwjubao@163.com

 

 

校纪委 监察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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