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在未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基层党组织设纪检委员。经过基层党组织推荐,校纪委批准管泽健等同志担任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名单如下:
管泽健(哲学与历史学院)
杨德平(经济学院)
魏 强(法学院)
邱正福(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普光(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王成海(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尹传友(体育学院)
王 栋(文学院)
牟晓燕(外语学院)
李秀清(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孙海伦(国际教育学院)
罗清辉(新闻与传播学院)
李新民(数学与统计学院)
周志强(物理科学学院)
王国明(化学化工学院)
薛 冰(生命科学学院)
张洪信(机电工程学院)
黄林军(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 新(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王海青(电子信息学院)
于 文(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张作祥(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 敏(纺织服装学院)
毕晓芬(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尼梅颉(应用技术学院)
任洪彦(医学部党工委)
戚 昕(基础医学院)
章 敏(口腔医学院)
吴 鹏(公共卫生学院)
高 华(药学院)
杨富国(护理学院)
于海初(附属心血管病医院)
范英杰(商学院)
于 苗(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胡瑞琴(音乐学院)
甄淑华(美术学院)
张永华(继续教育学院)
于光松(离退休党委)
胡维青(图书馆党委)
姜 波(校办企业集团)
张捷灏(后勤管理处党委)
刘海荣(校部机关第一党总支)
孙卫国(校部机关第二党总支)
丛红群(校部机关第三党总支)
张瑞清(东校区)
孙桂霞(附属医院)
附:青岛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青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13日
青岛大学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同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和校纪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按照校党委和校纪委的部署,协助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工作。
二、按照校纪委和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要求,协助做好有关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
三、协助学院(部门)第一责任人督促检查领导班子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提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所在单位“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信息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
五、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发现问题苗头或线索,及时向本级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
六、完成校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