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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青岛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2016-05-13 09:30  

关于举办青岛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根据教育部主办的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要求,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我校拟举办青岛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离退休

工作处

承办单位: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二、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守规矩 倡廉洁 扬正气”为主题,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各基层单位推荐。各学院、各部门参照活动规则推荐优秀作品参赛,推荐作品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报送各承办单位。

2.作品展示初选。作品展示初选由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组织,对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通过校内微信群等媒体,初选出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评审。由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并对优秀作品和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五、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  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比赛由音乐学

院负责组织。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比赛由文学院负责组织。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

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比赛由美术学院负责组织。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 等。比赛由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组织。

六、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4 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各党委(党总支)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6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将遴选部分获奖作品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七、作品报送

参赛作品请参照各类参赛作品报送要求(附件1)分类集中报送至比

赛各承办单位,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 年6 月10 日。

纪委(监察室),联系人:邱慧青

电话:85957161,邮箱:qddxjw@163.com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音乐学院,联系人:胡瑞琴

电话:85953738,邮箱:xrq68@163.com

书画摄影类报送至文学院,联系人:吴斐

电话:85951066,邮箱:wufei1963@126.com

艺术设计类报送至美术学院,联系人:席岩

电话:85953908,邮箱:xiyan@qdu.edu.cn

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新闻与传播学院,联系人:杜晓

电话:85952929,邮箱:duxiao0311@163.com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各部门将本次大赛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重点之一,充分发动,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承办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

 

附件:青岛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校纪委

2016.5.12

 

 

 

 

 

 

 青岛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 人,钢琴伴奏1 人,指挥1 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 分

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 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 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 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 分钟(不得伴

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 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 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 分钟。

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 分钟。

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 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青岛大学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 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 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单位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

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 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 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绘画、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各类书画摄影类作品均需将作品送交到承办单位,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除提交实物外还需提交JPEG 格式、不小于A1 尺寸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1 个,电子文件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作品照片。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报送作品原件。宣传主题文案及宣传标语文案请以光盘形式报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 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微电影作品时间不超过12 分钟,格式要求为AVI、MP4 或FLV;FLASH 动画作品一般要求24 帧/秒,时间不超过12 分钟,需上交SWF 文件及相应的FLA 源文件;漫画类作品可为单个或系列作品,系列漫画最多不超过10 张,需上交DPI72、A4 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源文件(PSD、UI 等格式)。

以上各类别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主办方对优秀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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