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省委高校工委《关于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量化考核表》的通知要求,现将考核内容发给你们。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掌握考核内容,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于2010年11月18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自评情况报校纪委。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本单位自查工作做好做实,以迎接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互查互评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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