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节俭文明廉洁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党政各部门、东校区工委,校直各党委(党总支)、校直属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校过一个风清气正、崇廉节俭的节日,根据上级部署,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纪律教育,强化守纪意识。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结合正在进行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部署,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把纠正“四风”问题贯彻始终。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规知纪知责。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全校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中的“六条禁令”和《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的“红七条”规定,筑牢师德防线,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室将加强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纪问责。对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方面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把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师和职工,切实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举报信箱:qdjwjubao@163.com 中共青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