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听取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省委高校工委与省检察院共同开展高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根据上级安排,现将我校参加听取教育宣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15点,请于14:50前入场完毕。 二、地点:青大剧院(具体座次安排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学校科级以上干部及全体辅导员。 四、相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请假,请根据参加人员范围将参加人员名单于10月21日前发电子邮件报校纪委(qddxjw@163.com)。 2、宣讲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征集心得等形式,深入查找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积极堵漏建制,有效预防各种腐败现象发生,确保此次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校纪委 党 校 2015年10月19日 |